采购意向公示

/

采购意向公示

能源研究院银行账户开立遴选公告

2024/3/4 17:21:01 点击率:101 来源:财务处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以下简称“能源研究院”)因业务开展需要,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开立备选银行。

一、银行参选条件

备选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合肥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且在上年度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综合考核评价中为B类及以上(提供评选结果截图);

3、财务稳健,申请人全行(总行)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拔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资产规模较大,具有较强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同名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选,不得联合参与遴选;

6、银行应向能源研究院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与特定关系人存在任何利益挂钩。

二、工作原则

能源研究院开户银行遴选参考《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结合能源研究院实际,遵循依法合规、高效安全的原则。同时实行回避原则: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分管资金存放业务的领导干部以及单位财务负责人应当实行利益回避,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在银行工作的,该银行所属分支机构不得作为备选开户银行。

三、服务要求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为研究院提供周到热情的金融服务及其他支持。

2、参选银行须选择经验丰富的运营人员负责研究院业务。

四、开户银行选择方式

能源研究院将在专家综合评审的基础上采用集体决策方式选择相应的开户银行。

五、综合评分指标

参考《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结合能源研究院实际,设定相关评分指标,详见附表。

六、参评提供资料要求

1、参选银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

2、按照评分指标和标准要求提供反映银行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的证明材料,相应的服务与支持方案等,加盖银行印章。

3、参选银行廉政承诺书。

七、其他说明

能源研究院对本次邀请内容具有解释权,参选银行不得违反人民银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遴选结束后,能源研究院将与中选开户行签订合作协议,中选银行若未能履行其服务方案所述条款,能源研究院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提交材料时间及方式、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银行应将参评资料按照综合评分表、相关证照复印件、财务报告相关数据、廉政承诺书等评审内容,以及其他认为有必要的材料,按顺序进行装订,材料一式三份。装订后,请将三份相关资料装入文件袋中贴上封条并在封条处盖章。

递交评选资料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与幸福路交叉口能源研究院南楼2楼。

资料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老师、焦老师。电话:0551-65596165。

附件1:评分标准.xlsx

附件2:能源研究院银行账户遴选项目响应文件(仅供参考).docx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