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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理工大学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3/31 13:35:14 点击率:2804 来源: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校党政办〔2023〕34号)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理工大学合肥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理工大高研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以下简称“能源研究院”)具体情况,制定2023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良骥、黄素贞

成 员:周超、胡纯栋、张文丙、罗广南、王佳宁、毕文团、朱延松、陈清华

秘 书:吴俊、吕金梅

2.招生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徐良骥、黄素贞

成 员:周超、胡纯栋、张文丙、罗广南、王佳宁、毕文团、朱延松、陈清华

秘 书:吴俊、吕金梅

3. 招生工作考核小组专家库成员

李建刚、袁亮、郭永存、宋云涛、丁立健、李文志、王传礼、徐良骥、刘泽功、薛生、唐春安、华心祝、穆朝民、杨科、陆伟、刘启蒙、沈刚、聂士斌、张世文、邓海顺、周超、胡纯栋、张文丙、罗广南、王佳宁、毕文团、秦经刚、朱延松、陈清华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按照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报名时间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应于2023年4月5日前(逾期不予审核),将申请表、推荐书以及能够反映申请人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的相关材料分别寄到理工大高研院朱延松和能源研究院吴俊。

3.资格审查

理工大高研院和能源研究院对照《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暂行办法》(校政〔2018〕320号)、《安徽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研究生〔2016〕3号)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同时将入围者相关申请材料在理工大高研院和能源研究院网页上公示3天。

2023年4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考生的申请材料和《安徽理工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员汇总表》报研究生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核办法

1.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外语能力、综合素质考核。

(1)学术水平考核

采取公开答辩形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业务素质,包括已开展的科学研究情况、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授权情况、参加学术活动的经历、学科竞赛获奖等。申请审核制业务考核还包括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考核组专家对申请人的业务素质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2)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申请人外语交流、外文文献阅读翻译和外文写作能力。要求申请人现场进行外文口语表述、外文翻译和外文写作,考核组专家根据申请人完成情况对其外语能力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考核

采取面试和审核材料的方式。审核材料包括申请人在学(或工作)期间的奖惩情况、硕士生导师和研究生辅导员评价意见等。考核组专家根据申请人思想政治、学习和工作态度、审核材料等情况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2.考核程序及要求

(1)要求每位考生以PPT形式汇报主要学习情况、所掌握的专业技能等,重点报告考生硕士期间发表论文、参加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时间10分钟)。

(2)考核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回答问题(时间5分钟)。

(3)考核小组成员根据以上情况打分。

3.综合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1)硕博连读:

综合考核总成绩=学位课平均成绩*30%+外语能力考核成绩*2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

(2)申请审核制:

综合考核总成绩=外语能力考核成绩*25%+学术水平考核成绩*6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5%。

4.综合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2023年4月20日(暂定)

(2)考核地点:国家重点实验室2号报告厅(暂定)

四、录取

2023年4月21日前(暂定)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生的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经考核小组研究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其它事项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学院招生违规举报电话,积极接受社会监督:0554-6631531,能源研究院:0551-65593504。

3、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报考今年博士研究生者,不得参加考核小组的各项工作。

4、录取为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后,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予硕士学位。不得参加本届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就业,不得报考外单位博士研究生,不得提出转学、转专业、更换导师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