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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2023年版)》

2023/11/20 9:14:14 点击率:529 来源: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承诺书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联合培养研究生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使专业实践达到预期目的,保证专业实践能够安全、顺利的开展,学校及联合培养单位和每位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在安全责任方面达成以下共识,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

     1.联培生在专业实践期间,安全责任的主体是联培生本人,第一导师负责监督。 

     2.联培生在专业实践期间,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联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团结互助,不做有损研究生形象的事;不听信谣言,不传播有害信息,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每学期开学初、放假前、节假日、敏感时期及大型活动期间,要主动加强对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联培生本人需自己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第一导师负责督促。

     3.联培生在专业实践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严禁酗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安全合法的交通工具;校外实习地点涉及环境恶劣、复杂的区域时,应当了解当地气象、地理、治安等有关情况,尊重地方民风、民俗、执行地方政策法规。 

     4.联培生在专业实践期间,未经书面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联培单位从事任何与专业实践无关的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联培生本人承担。 

     5.联培生在专业实践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联培单位的 各项规章、制度所造成后果,由联培生本人依法承担,学校及联合培养单位也将根据 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参加专业实践的联培生,要定期主动向联培单位第一导师汇报专业实践情况, 发生特殊问题应及时报告。 

     7.如若联培单位第一导师有变动,联培生需重新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

     8.本协议一经签订,立即生效。

     以上条款联培生应全面遵照执行,联培生所在学校及联合培养单位负责检查、落实。 如若联培生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等),由联培生 本人负责,学校及联合培养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此安全责任承诺书需经导师及联培生本人签字,一式伍份,双方导师、联培生、学校、联合培养单位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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