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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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18 10:21:37 点击率:1 来源:科研处

各科研单元: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结合研究院实际,现将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请工作安排

1.请申请人认真研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21年度申请政策变化较大,请认真研阅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于2021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ISIS系统链接如下:

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联系人:马明草,座机65596121。

2.时间安排:2021年2月28日24:00前,申请书首轮在线提交截止;

2021年3月1日-3月5日,科研处、财务处集中进行预算审核和形式审查;

2021年3月8日-3月17日为反馈修改和再次审核确认时间;

2021年3月18日16:00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届时科研处将关闭ISIS系统。

二、其他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提交两名专家的专家推荐信。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我单位的人员,需要提前与研究院沟通,取得我单位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后,可以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咨询,或查阅基金委有关政策和通知。


科研处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