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

通知通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1/9/27 11:00:25 点击率:351 来源:科研处

近日,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1〕358号)详见网页。

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583091.html

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及条件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简称“青年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简称“杰青项目”)及面上项目,要求如下:

1、优青项目: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申请次数合计不超过2次。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

2、杰青项目: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申请次数合计不超过2次。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

3、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本次所有申报项目不限制依托单位指标,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2项,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2021年到期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两个。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

3、系统开放时间是10月8日。系统申报时,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应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

4、系统截止时间:请有意申报者填写附件中的“预申报项目信息表”,并于10月10日前将该信息表电子发送至mamingcao@ie.ah.cn,以便科研处做好项目申报公示工作。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报人请于10月22日前完成申报项目系统提交工作并通知科研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5、纸质材料提交:双面打印科研处审核后的申请书并完成申请人、参与人签字和合作单位盖章后,于10月29日12:00前将申请书(一份)送至2号楼411。

注:因系统暂未开放,2021年度的申请书模板放在附件中供参考;系统中的承诺函等附件材料请申报人在系统开放后联系科研处索取。

三、申报联系

科研处:马明草 (66121,mamingcao@ie.ah.cn,2#411)

科研处

2021年9月27日

附件清单:

1、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2、预申报项目信息表

3、系统注册演示说明及使用注意事项

4、2021年度申请书模板-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