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9/12 来源:科研处 浏览量 :880
各研究中心:
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近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发布了“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911/5570.html),请各有关中心仔细研读申报通知和指南,明确申请资格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积极联系相关单位联合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指南方向1~22项目可下设课题。指南方向1~22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指南方向23~27为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
2、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及下设课题负责人应为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第 23~26 项的项目负责人:男性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第27项的项目负责人,男性应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4、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年。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青年科学家项目不再下设课题,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
5、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专项项目(课题)。
6、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二、申报书
1、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等,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3)项目(课题)负责人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的,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并应提供相应聘用材料。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
2、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3、项目(课题)的牵头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三、限项申报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 1 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以及本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以及本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 2 个。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以及本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专项项目。
4、对于本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个。
5、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2024年12月31日的项目(课题),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
四、申报程序
本指南所涉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采用一轮申报的程序,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 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2、形式审查。专业机构将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要点附于重大专项的申报指南后。
五、申报时间要求
1.国科管系统填报申报书时间:2024年9月26日8:00至10月28日16:00
2.申报意向调查表(附件1)报送科研处时间:2024年9月30日17:00
六、其他
由于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科研处获取。请有意向申报的中心和个人提前联系科研处,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吴梅,wumei@ie.ah.cn,18133641206(微信同号)
科研处
2024年9月12日
电话:0551-65593504
电子邮件:iehcnsc@ie.a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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