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6/19
来源:
浏览量 :311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采购人)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常年法律顾问
二、采购限价:人民币50,000元/年(大写:伍万元整)
三、申请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四、采购内容
常年法律顾问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提供事前风险防范、事中法律风险和事后法律救济相关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1.就能源研究院具体咨询事项解答法律问题,并根据要求提供书面意见;
2.应能源研究院要求对其经营活动提供合法合规性审查;为能源研究院起草或审查、修改重要合同、章程或其它法律事务文书,主要包括人事、采购、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对外投资等各类活动;
3.应能源研究院要求协助能源研究院制定和完善其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4.向职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及每年不超过两次的法律知识培训或讲座;
5.发布律师函及启事;
6.就能源研究院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对已经面临的债务纠纷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能源研究院合法权益;
7.就能源研究院日常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法律依据,进行法律方案的设计和论证;
8.按照能源研究院要求参加重要会议,并可以就会议所形成的内容、决议、纪要等文本进行见证;
9.接受能源研究院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0.代理(办理)诉讼、仲裁、执行、复议等法律事务;
11.其他法律服务活动。
五、响应文件提交要求、截止时间与地点
(一)响应文件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第三条申请资格要求4的证明材料。
4.附件评审表所要求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密封报送,一式五份
(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17:00。
(三)响应文件报送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80号能源研究院南楼526
六、评审时间、地点
1.评审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80号能源研究院
2.评审时间:2025年6月25日14:00。
七、特别说明
本次采购选择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能源研究院与其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服务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如能源研究院对其服务满意的,可续签合同。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如经评审小组评定符合要求,可入能源研究院法律服务库,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能源研究院可委托其代理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80号能源研究院南楼526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551-65594892
电话:0551-65593504
电子邮件:iehcnsc@ie.ah.cn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80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