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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关于公开遴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公告

日期:2025/6/19 来源: 浏览量 :311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采购人)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常年法律顾问

二、采购限价:人民币50,000元/年(大写:伍万元整)

三、申请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四、采购内容

常年法律顾问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提供事前风险防范、事中法律风险和事后法律救济相关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1.就能源研究院具体咨询事项解答法律问题,并根据要求提供书面意见;

2.应能源研究院要求对其经营活动提供合法合规性审查;为能源研究院起草或审查、修改重要合同、章程或其它法律事务文书,主要包括人事、采购、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对外投资等各类活动;

3.应能源研究院要求协助能源研究院制定和完善其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4.向职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及每年不超过两次的法律知识培训或讲座;

5.发布律师函及启事;

6.就能源研究院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对已经面临的债务纠纷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能源研究院合法权益;

7.就能源研究院日常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法律依据,进行法律方案的设计和论证;

8.按照能源研究院要求参加重要会议,并可以就会议所形成的内容、决议、纪要等文本进行见证;

9.接受能源研究院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0.代理(办理)诉讼、仲裁、执行、复议等法律事务;

11.其他法律服务活动。

五、响应文件提交要求、截止时间与地点

(一)响应文件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第三条申请资格要求4的证明材料。

4.附件评审表所要求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密封报送,一式五份

(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17:00。

(三)响应文件报送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80号能源研究院南楼526

六、评审时间、地点

1.评审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80号能源研究院

2.评审时间:2025年6月25日14:00。

七、特别说明

本次采购选择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能源研究院与其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服务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如能源研究院对其服务满意的,可续签合同。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如经评审小组评定符合要求,可入能源研究院法律服务库,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能源研究院可委托其代理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80号能源研究院南楼526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551-65594892

附件:能源研究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评审表1.pdf


电话:0551-65593504

电子邮件:iehcnsc@ie.ah.cn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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