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6/28 来源:科研处 浏览量 :521
各有关中心、各位老师:
省科技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安徽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重秘〔2024〕170号)(原文链接: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2380731.html),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研读申报指南,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现将我院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本批次项目申报包含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个类别,申报指南请见附件1。其中重大项目的申报需完成所申报指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高校院所同一重大项目领域申报指南原则上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申报重大项目的老师需填写附件2中的重大类项目申报意向表,并于7月5日17:00前发送至wumei@ie.ah.cn。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
2.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向一个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并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
3.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4.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与分配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5.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6.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同一个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
7.采取公开竞争、定向委托、竞争揭榜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8.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无力解决的主动放弃立项资格。
三.申报协议
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的归属等。申报协议需经科研处审核后,到院OA系统“流程-新建流程-XZ05印章使用通知”提交纵向项目用章申请,同时上传申报书作为辅证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印章使用通知》,到综合处办理用章事宜,科研处留存一份协议。
四、申报程序
1.科技厅项目申报系统:“科技大脑”(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选择“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4年6月28日;
2.请申请人于2024年7月20日前联系科研处吴梅进行申报书形式审查及项目预算审核(特别提醒:预算通过审核前请不要在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里提交)。如申报的项目有自筹经费风险,还需填写附件3中的项目组补足差额经费承诺书一并提交审核,系统中项目申报的经费额度要与承诺函中保持一致;
3.项目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项目申报书在申报系统提交最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17时。
注意:项目系统填报之前需要告知科研处申报项目类别以及项目在科技厅归口管理处室(比如:重点类-生命处),科研处根据根据项目类别和归口处室进行授权,之后申报人才能进行系统填报。
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未公示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特别说明:
1.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2.申报人需恪守科研诚信,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材料完整性负责。
3.如需注册账号或注册后系统提示需单位管理员审核人员信息,请联系科研处吴梅(电话:18133641206,微信同号)。
附件1:2024年安徽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申报榜单(指南).docx
附件2:2024年安徽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申报意向表(重大项目类).xlsx
电话:0551-65593504
电子邮件:iehcnsc@ie.ah.cn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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