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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1/1 来源: 浏览量 :182

各科研单元:

   根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科基〔2017〕20号)、《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实施方案(试行)》(皖科基地〔2022〕7号)等规定,安徽省科技厅今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271471.html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需求导向、绩效导向,聚焦我省科技创新引领高地、战略优势领域、基础研究引领领域、应用研究倒逼领域和十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实行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平台一体化部署,适度扩容高校院所实验室布局,增设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以增量带动存量结构优化,重塑新型省级实验室体系,为推动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平台支撑。 

  二、支持重点 

  1、支持在皖高校院所以服务国家和地方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导向,在基础、前沿、新兴、交叉特色学科领域布局建设高校院所类省重点实验室,加快集聚高层次领军人才,建设高水平学科,推动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 

  2、支持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为主体,与具有应用型优势特色的在皖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简称“联合实验室”),有效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科研院所相关专业领域优化发展。联合实验室一般由企业牵头申报。 

  3、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现有创新平台的基础上,优化整合研究领域方向、科研人才队伍、管理体制机制等,新组建省重点实验室,推动学科交叉融合、资源高效整合,集聚一流人才团队、产出一流科研成果。支持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对照要求申报转建省重点实验室。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研究水平居省内一流,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2、实验室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以及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固定科研人员一般不少于30人。 

  3、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独立物理空间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米,依托单位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建设、运行和实验经费保障。 

  2022年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不设限额指标;申报的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具体明确,研究领域原则上与现有省重点实验室不重叠。同一单位在领域方向、人员、场地等方面不得重复依托申报。实验室主任和主要学术带头人原则上不相互兼任。

  四、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实验室编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模板见附件),进行在线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登陆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入“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后,点击“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从“省平台和人才专项——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栏进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符合保密规定,相关研究内容、科研成果以及佐证材料等均应不含涉密及敏感信息。 

  网络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5日,按照科技厅要求,推荐申报的实验室需要排序。请有意申报的实验室提前联系科研处,并于11月17日17:00前完成系统申报提交工作,过期不予受理。纸质件的报送另行通知。

  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新注册用户需将个人工作单位绑定至能源研究院,联系科研处审核后才能填报。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基地处:罗宇涵、吴量,0551-62663189、62616083 

  省高新中心:戴莹琦,0551-65370363 

  能源研究院科研处:韩曦,17333268039 



科研处

2022年11月1日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模板).docx



电话:0551-65593504

电子邮件:iehcnsc@ie.a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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